“我們已經提出初次分配也要注重公平,個稅作為以公平為目標的二次分配方式之一,在當前居民生活成本顯著上升的情況下,是否也該調高起征點以更加體現公平?”
“三個月收入才夠我在郊區買一平方米房子,可每個月光個稅就得繳好幾百塊。”10月26日,在北京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趙先生,向記者表達了對“個稅起征點定為1600元”的不理解——當天,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聯合發布消息,今年以來,北京五環路以內商品住宅期房均價已漲至13754元。
同樣不理解的還有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王一江教授。10月28日,在一次研討會上,王一江提出,目前以月收入1600元作為個稅起征點過低,把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歸為高收入人群也不太合適。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新聞中心就此聯合開展了一項調查。3698名參與者中,有97.0%的人認為目前的個稅起征點不合適,與此同時,有同樣比例的人期待能將其調高。
“個人所得稅應該是保護中低收入者利益的一種手段。可是現在一些沿海城市不少外來務工者的工資也在1600元以上了——按說他們應該被‘反哺’,卻成了征收對象,可見現在的起征點確實太低了。”有接受調查者表示。
調查中,有人以目前的個稅起征點和1981年的相對比,以論證其不合理:1981年職工平均工資約為每月60元,而起征點為800元,大約為月工資的13.3倍;到現在,起征點已調高到1600元,而據國家統計局10月29日公布的數據,今年前9個月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53元,起征點僅為月工資的86.3%。
有評論稱,個人所得稅的作用就是調節貧富差距,起征點太低,使它走向了反面———工薪階層成為個稅繳納的主體,富人倒有太多的辦法避稅。
王一江認為,起征點過低壓制了中等收入者,而這一部分恰恰是社會中堅力量。
可以看到的是,近年來,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中等收入者的被剝奪感正變得越來越強烈。“掙多少算夠?照現在這樣的物價、房價漲幅,恐怕你手里握著多少現金也不敢說自己夠了、可以休息一下了,生怕哪一天自己不知不覺就淪落到社會中下層去了。”有人這樣評論目前中等收入者的境況。
這一現狀,與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數,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的目標尚有較大差距。
在不少人看來,經過了計劃經濟時代的低工資高積累,經過了改革開放以來財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長,今日中國已經完全具備“反哺民眾”的充足實力。國家財政收入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遞增,遠高于GDP增幅,2006年已達近4萬億元,今年則有望突破5萬億元。
而與此同時,勞動收入的增幅非常緩慢。我國國民工資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則下降到12%,遠低于一些市場經濟較為成熟國家60%左右的水平。
有媒體就此提出,我國應有直接針對個人的加薪減稅計劃。
記者注意到,國家稅務總局9月17日下發通知稱,即日起對于飲食、娛樂等八個行業的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標準進行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娛樂業下調至15%~30%,飲食業下調至8%~25%,批發和零售貿易則下調至4%~15%,其他行業也都有較大幅度的降低。
這被評論者視為一個“積極的信號”,“意味著呼吁已久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打開了一個小小的口子——雖然僅針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但對于提升公民個人收入水平必定會起到間接的推動作用”。
從十七大報告中,人們讀到了更大的希望。“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兩番”的表述,僅比十六大多“人均”兩字,卻反映出決策層對“強國”與“富民”的并重。而“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被視為新時期“民富觀”的一個總括。
“我們已經提出初次分配也要注重公平,個稅作為以公平為目標的二次分配方式之一,在當前居民生活成本顯著上升的情況下,是否也該調高起征點以更加體現公平?”調查中,很多人這樣期待。 (記者 陶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