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中美經貿合作“忽冷忽熱”:一邊是雙方積極實施中美經濟合作百日計劃,建立了中美全面經濟對話等4個高級別對話機制;一邊是美國動作不斷,對中國發起單邊主義色彩濃厚的貿易調查。
外界輿論在美國時間8月14日爆發。美國總統特朗普當日簽署行政備忘錄,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審查所謂的“中國貿易行為”,包括中國在技術轉讓等知識產權領域的做法。有分析人士稱,美方可能對華發起所謂“301調查”,此舉引發各界對美國采取單邊行動損害中美經貿關系的疑憂。
中美兩艘經濟巨輪之間的合作,能在風雨中堅持正確航向嗎?
“301調查”:與生俱來的單邊主義色彩
此次美國對中國的貿易調查中,“301條款”成為關鍵詞。
中國商務部相關負責人介紹,“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到310節,一般而言,“301條款”是美國貿易法中有關對外國立法或行政上違反協定、損害美國利益的行為采取單邊行動的立法授權條款。
“‘301調查’由美國自身發起、調查、裁決、執行,具有極強的單邊主義色彩!敝袊虅詹垦芯吭簢H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說,正因如此,“301調查”自面世以來,一直遭到其他國家反對。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后,“301調查”基本被美國政府束之高閣。
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查德·鮑恩比喻,在“301調查”中,美國政府既是警察(判斷外國政府是否有錯)、檢察官(提起訴訟),又是陪審團(甄別證據)、法官(決定是否采取報復性措施)。
外界分析認為,美國對華發起“301調查”廣受關注,是因為其潛臺詞在于美國采取單邊主義色彩濃厚的舉措,有可能將中國的貿易行為視作“非公平”與“不合理”,從而對中國實施征稅、限制進口等單邊貿易制裁。
除了可能的“301調查”,美國政府近期還對中國開展了其他類似調查,包括美國商務部正在進行的對鋼鐵和鋁進口產品是否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232調查”,以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正在進行的對光伏電池及組件采取緊急限制進口措施的“201調查”等。
分析人士認為,美方啟動的調查內容或有差別,但共同之處明顯,就是具有很強的單邊主義色彩,并且援引的都是誕生于冷戰時期、在世貿組織成立后很少使用的法律。美國政府大規模“復活”這些塵封的法律工具來處理經貿問題的做法,著實令人擔憂。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