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4日證實,當天向聯合國方面遞交了文書,正式表達退出《巴黎協定》的意愿。
只不過,按規定,美方正式退出這一協定最早也得等到2020年11月。美國國務院稱,在退出過程中,美方還將繼續參加聯合國有關氣候變化的會議;如果《巴黎協定》的條款能對美方更有利,不排除美方重新回這一協定的可能性。
【正式通知】
6月1日,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宣布美國退出《巴黎協定》,稱《巴黎協定》給美國帶來“苛刻財政和經濟負擔”。
兩個多月后,美國國務院向聯合國遞交表達這一意愿的正式文書。
2015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巴黎協定》。2016年11月4日,《巴黎協定》正式生效。
根據規定,美國政府必須在該協定生效三年后才能正式開始退出程序,而退出過程需要一年。換句話說,美國最早要等到2020年11月4日才能退出。
退出《巴黎協定》是特朗普的競選承諾之一。按現有日程表,2020年11月4日是美國總統選舉投票日的次日。那時,特朗普的本屆總統任期只剩下兩個月。
【留有退路】
美國國務院4日在一份聲明中說,特朗普對重回《巴黎協定》持開放態度,前提是“美方認定其條款對美國及其貿易、員工、民眾和納稅人更有利”。
對此,聯合國發言人斯特凡納·迪雅里克4日說,聯合國秘書長收到了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遞交的文書。迪雅里克沒有提及美方所謂的“更有利條款”,但強調“聯合國秘書長對美方重回《巴黎協定》的所有努力表示歡迎”。
美國國務院的聲明還指出,盡管有意退出協定,美國將繼續參加各項國際氣候變化磋商和會議。
美國非營利組織世界資源研究所主席安德魯·斯蒂爾對美方這種“欲去還留”的態度提出質疑:“美方或許可以在透明度這類話題上積極參與談判。但作為致力于退出《巴黎協定》的一員,美方如果只想削弱該協定,其聲音不會被其他各方所傾聽。”
【重設目標?】
根據《巴黎協定》,各國是以“國家自主貢獻”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
美聯社分析,正因如此,特朗普政府雖不能即刻實現退出《巴黎協定》的目標,也無法獨自更改協定文本,但可以更改貝拉克·奧巴馬政府所設減排目標。
美國是溫室氣體排放大國。奧巴馬政府曾在《巴黎協定》框架內作出減排承諾,到2025年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26%至28%的溫室氣體排放。
特朗普已經多次對“奧氏氣候政策”“動刀”,包括致力于推遲并推翻前任政府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環保政策,承諾復蘇長期低迷的美國煤炭業;他還要求評估修改奧巴馬政府制定的旨在減少發電廠碳排放的《清潔電力計劃》;特朗普政府還提議停止向一些聯合國應對氣候變化項目撥款,并大幅削減美國環保局的預算。(杜鵑 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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