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伊斯蘭堡6月22日電(記者 徐偉)據當地媒體22日報道,巴基斯坦內政部21日發表聲明稱,為規范和加強簽證發放流程管理,該部決定重新審訂對中國公民發放商務和工作簽證的條件及要求,以確保持有各類赴巴簽證中國公民的安全。
報道指出,巴內政部長尼薩爾21日主持召開了一個高級別會議,旨在提升簽證發放流程透明度,避免巴中兩國的簽證互惠制度遭濫用,同時理順對赴巴進行政府批準和資助項目的中國公民工作簽證的發放流程。
根據會議決定,巴駐外使領館將只被授權在確認中國公民參與項目的真實性和收到中國有關部門安全許可后,方可向中國公民發放最長為期一年的多次赴巴工作簽證。工作簽證延期辦理只能由巴內政部批準,相關辦理人員提出申請時,必須遞交其雇傭單位的延期申請及相關文件。
此外,巴內政部還注意到,此前發生過個別持偽造或假文件在巴駐外使館辦理赴巴簽證的案件。該部決定,只有事先獲得巴指定工商會認可或發放的邀請函或派遣函,同時還需持有巴駐外使館商務官員或巴其他駐外機構指定從事商業促進活動官員的相關證明文件,巴有關機構才可以向中國公民發放商務簽證和商務落地簽證。
尼薩爾要求內政部在簽證發放,尤其是向中國公民發放簽證流程中查漏補缺,確保簽證發放過程的透明度。他還敦促巴國家數據庫與注冊局加快整合在巴中國公民信息,以便將相關數據與巴安全機構共享,妥善作出相應安保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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