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楊陽】據韓聯社3月31日報道,韓國法院31日凌晨簽發對前總統樸槿惠的逮捕證,隨后樸槿惠被檢方逮捕。由此,樸槿惠成為韓國第三位被批捕的前總統。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康富榮法官前一天對樸槿惠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樸槿惠有銷毀證據的可能性,因此接受檢方提請簽發了逮捕證。分析認為,一直主張“個人沒有收受一分賄賂”的樸槿惠被批捕是因為法院認為樸槿惠與親信門主角崔順實的共謀關系成立。
樸槿惠涉罪13宗,包括受賄、濫用職權、泄露公務機密、強迫和強迫未遂等。其中最主要的嫌疑是受賄,檢方經調查認為,樸槿惠涉嫌受賄金額達86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34億元)。按韓國法律規定,受賄金額1億韓元以上適用《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0年以上。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