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魏悅】韓聯社3月10日報道稱,韓國憲法法院10日11時宣判彈劾有效,即刻罷免樸槿惠總統職務,在韓國憲政史上首開彈劾罷免總統的先河。韓國將于5月初提前7個多月舉行第19屆總統大選,選出第12任總統。以下為國會決議彈劾總統以來的大事記。
▲ 2016年12月9日 = 韓國國會通過彈劾總統樸槿惠的決議,憲法法院(憲院)受理彈劾案。
▲ 12月11日 = 憲院指派法官姜日源主審總統彈劾案。
▲ 12月13日 = 李貞美、李鎮盛、姜日源被定為彈劾案預審法官。
▲ 12月14日 = 憲院決定啟動審前準備程序。
▲ 12月15日 = 憲院向總統閨密擅政案獨立檢察組和檢方申請調取卷宗。
▲ 12月16日 = 樸槿惠提交答辯狀,對憲院申請調取卷宗提出異議。
▲ 12月22日 = 彈劾案第一場預審舉行。
▲ 12月24日 = 法務部向憲院提交認定彈劾審理符合條件及程序合法的意見書。
▲ 12月26日 = 首爾市中央地方檢察廳提交閨密擅政案卷宗。
▲ 12月27日 = 第二場預審舉行,總統方面提請對Mir基金會等62家涉案機構進行案情詢問和文件調閱,確認企業是否自愿出錢。
▲ 12月30日 = 第三場預審舉行,憲院批準對7家涉案機構的詢問調閱,駁回國會所提勒令樸槿惠出庭受審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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