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據俄羅斯衛星網11月30日報道,印度尼西亞內政部一名高級官員表示,印尼政府計劃修訂2013年通過的群眾組織法,以禁止其認為激進和威脅國家安全的組織。
印尼《雅加達環球報》11月29日援引印尼內政部負責政治和公共管理事務總干事蘇達摩(Soedarmo)的話稱:“依照現有規定,在啟動解散激進組織的復雜步驟前,我們應向該組織發出三次正式警告,且間隔不應少于3個月。這個程序太繁瑣。”蘇達摩并未提及修訂法將在何時提交議會審核。
報道稱,11月29日,印尼政法安全統籌部長維蘭托、司法與人權部長亞索納·勞利、總檢察長普拉塞托和國家情報局局長布迪·古納宛對該修訂法進行了預期討論。。
印尼現行群眾組織法規定了一系列義務和非政府活動的禁令,但人權組織認為有些規定含糊不清。(實習編譯:王影 審稿:田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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