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任梅子】美國媒體9月29日報道稱,美國海軍自今年5月在南海進行一次航行后,迄今為止再沒有公開進行類似行動。美國一些資深防務專家說,美國海軍早就應該再次實施一次類似的“航行自由”行動。
美國海軍“拉森”號導彈驅逐艦去年10月進入南海中國島礁12海里以內航行,恢復了美軍中斷多年的對這一海域的抵近航行。當時,美國軍方官員說,此類行使“航行自由權”的行動會常態化,大約每三個月進行一次。
在華盛頓智庫國家利益研究中心當地時間9月28日舉行的一場討論會上,多位與會專家聲稱,美軍上次到南海實施“航行自由”行動已經是四個多月前的事情了,美軍遲遲不采取行動令人費解和不安。
史密斯:美軍應借助“仲裁”決定實施抵近巡航
美國外交政策理事會亞洲安全研究部主任杰夫·史密斯(Jeff Smith)說,“國際仲裁庭”今年7月裁定中國對南海大片海域的主權主張“不符合國際法”,這對美軍在該海域實施“航行自由”行動本來是一個“正面因素”,但美軍反而拖延實施下一輪行動。
國際與戰略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葛萊儀(Bonnie Glaser)也在會上說,美軍應該定期、平靜和不過分張揚地在南海實施“航行自由”行動,以此行使和捍衛國際法賦予的這項權利。
美軍太平洋司令部司令哈里斯 (Admiral Harry Harris)今年早些時候在五角大樓證實,何時在南海實施“航行自由”不得軍方做主,這是一項由白宮主導的國家政策。
五角大樓一位發言人說,對美軍何時做出新一輪抵近航行一事無可奉告。
有報道稱,白宮最近向五角大樓和軍方下達指令,要求在南海問題上“不要采取可能激怒中國的舉動”。
早在今年5月,美國海軍“阿利·伯克”級導彈驅逐艦“勞倫斯”號駛入中國永暑礁12海里范圍內執行“航行自由”任務,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當時就曾表示,美方在1979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簽訂前搶著推出所謂“航行自由”計劃,是憑借軍事力量,挑戰、挑釁新的海洋秩序,從一開始就遭到了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堅決反對。美方至今不加入 《公約》,實際上也是把自己的利益凌駕于國際法之上。陸慷強調,美方打著“航行和飛越自由”的旗號,在南海炫耀武力,這才是南海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才是對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的最大威脅。
關于海牙“國際仲裁庭”做出的所謂南海問題“最終裁決”,陸慷也曾嚴正表示,所謂南海仲裁庭一開始就是建立在菲律賓違法行為和非法訴求基礎上,它的存在不具備合法性,它做的一切裁決都是徒勞的、沒有任何效力的。此外,針對美國對自己及其盟友打開海洋法治的“違法之門”的行為,陸慷表示,美方對國際法“合則用不合則棄”的投機做法才是危險的,值得國際社會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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