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被擄近廿載 與妹妹同高中被發現
南非立法首都開普敦一名法官15日對一起頗受關注的竊嬰案作出判決,判處現年52歲的女被告10年監禁。這名女子1997年從醫院偷走一名女嬰,并把她撫養長大。巧的是,被偷女嬰的胞妹去年與她入讀同一所高中,因兩人外貌非常相似,被親生父母認出,這樁拖了將近20年的懸案方始告破。法官約翰·洛佩宣布判決結果時說,被告給女嬰的親生父母帶來巨大痛苦。今年3月,法庭認定她犯有綁架罪、欺詐罪,并違反南非《兒童法》。
拒絕認罪
被告一直拒絕認罪,堅稱女嬰從醫院被竊走那天自己不在場,她是在一次流產后,從給她做治療的一名女子那里花錢買來這名女嬰,而且女子當時告訴她,女嬰的父母不想要這個孩子。
洛佩斥責被告在編故事,表示她有充足的時間歸還孩子,卻沒有這么做,也沒有作出起碼的道歉。
檢察官說,1997年4月,被告從開普敦赫魯特斯庫爾醫院把那名出生僅3天的女嬰從她睡著的母親身邊擄走,2003年用偽造的出生證明等文件,把女孩登記為自己的親生女兒。
南非國家檢察署發言人埃里克·恩塔巴薩里拉說,檢方希望判處被告15年監禁,但滿意判決結果。“你不能走到外面偷走一個孩子,還希望社會大眾和法庭接受(這一事實)。這是錯的,是在犯罪。”
洛佩說,被告的犯罪行為是有預謀的,且情節嚴重,必須重罰。
女嬰親生父母莫內·納斯和塞萊斯特·納斯夫婦最初給她起名澤芙尼。當地媒體報道女嬰失竊案時也使用這一名字。在知道自己身世后,澤芙尼選擇繼續使用“養父母”給她起的名字。出于對她隱私的保護,法官要求媒體在報道時,不得提到她和被告的姓名。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