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丹麥沒收難民貴重財物
新華社電 丹麥今年初通過一項法案,授權當局沒收入境難民攜帶的大額現金和貴重物品,用于支付他們尋求避難期間的食宿費用。時隔數月,這項法律首次得以執行,5名伊朗人被丹麥警方沒收了近8萬丹麥克朗(約合7.96萬元人民幣)。
沒收8萬丹麥克朗
英國《衛報》網站1日報道,丹麥移民部門發表聲明說,這5名伊朗人6月28日乘機抵達哥本哈根機場。警方調查發現,他們所持護照系偽造,隨即予以逮捕。同時,警方還發現他們身上攜帶大額現金,沒收了近8萬丹麥克朗。根據今年2月生效的“珠寶法案”,丹麥警方有權對進入該國尋求避難的難民進行搜查,難民隨身攜帶超過1萬丹麥克朗(約合9943元人民幣)現金或貴重物品將被沒收。
根據丹麥移民部門的說法,有“特殊紀念價值”的物品不在沒收名單之列,包括結婚戒指、訂婚戒指、全家照、裝飾品和獎章等,而手表、手機和電腦等物品則將被沒收。
早在丹麥議會今年初投票時,這項法案就備受爭議。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斯特凡納·迪雅里克曾表示,歷經艱辛到達歐洲的人“應得到同情和尊重”。有人甚至把這項新法與德國納粹在歷史上收繳猶太人財產的做法類比。
針對“堪比納粹”說法,丹麥政府予以否認。根據丹麥政府的說法,難民們在丹麥得到的待遇與本國申領救濟者幾乎沒有不同。事實上,丹麥并不是唯一向難民征收費用的歐洲國家。瑞士要求難民在抵達時申報財產,當局可以收繳任何價值超過1000瑞士法郎(約合6833元人民幣)的物品。
家庭團聚要等3年
一些難民權益組織表示,沒收難民貴重財物并不是丹麥這項新法中最嚴苛的一條,還有多條“要命”條款。
國際組織“歡迎難民”丹麥分部負責人米哈拉·本迪克森說,最讓人無法接受的一條是,難民申請家庭團聚所需等待時間由原來的一年延長至3年。這意味著,孩子們要多等兩年才能和父母團聚。
(張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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