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牙6月21日電(記者劉芳)設在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21日宣布,判處剛果(金)前副總統讓-皮埃爾·本巴18年監禁。
今年3月21日,國際刑事法院宣布判決說,本巴領導的“剛果解放運動”戰斗人員在2002至2003年的中非共和國行動中,實施了許多針對平民的謀殺、強奸、劫掠罪行;本巴身為軍事指揮官未予制止,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
本巴于1998年建立反政府武裝組織“剛果解放運動”。2002年10月,與剛果(金)相鄰的中非共和國爆發武裝沖突,時任中非共和國武裝部隊總參謀長的博齊澤試圖推翻時任總統帕塔塞。應帕塔塞要求,本巴派出“剛果解放運動”約1500名軍人進入中非。
本巴曾于2003年至2006年擔任剛果(金)過渡政府副總統,2006年總統選舉失利后當選議員。2007年3月,本巴衛隊同政府軍激烈沖突,同年4月,本巴流亡歐洲。2008年5月,國際刑事法院簽發對本巴的逮捕令,本巴隨后在比利時被捕,并于同年7月被移交給國際刑事法院。
本巴辯護律師團隊已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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