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強制程序適用——聚焦菲律賓南海仲裁案”國際研討會16日至17日在武漢舉行。與會中外專家學者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表示質疑,予以批駁,并從歷史、法理等角度展開了研討。
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前所長高之國說,南海仲裁沒有達到仲裁目的。仲裁的目的是對解決、管理爭端提出方案和措施,但目前和兩年前相比,仲裁反而讓爭端越來越復雜,南海局勢越來越不平靜。從目前仲裁庭所作所為來看,它已完全背離了公正客觀立場,處處為菲律賓說項。
國際海底管理局大會主席、國際海洋法法庭前法官赫爾穆特·圖爾克說,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庭無論是在代表性,還是在權威性方面,都要優于由少數幾人組成的仲裁庭。少數人意見容易導致國際司法裁決“碎片化”,容易造成司法判例前后不一,不利于維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宗旨和整體性,不利于國際法的發展。
加拿大達爾豪斯大學教授菲利普·桑德斯說,當前,國際仲裁和司法判例擴權傾向嚴重,十分危險,它們應該持審慎態度。另外,一國的遠洋群島可以主張直線基線,這方面已有許多國家實踐。
瑞士伯爾尼大學教授托馬斯·科蒂爾說,對于南海仲裁案,中方采取了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一案件不純粹是一起法律爭端,而更多涉及政治層面,菲提起仲裁無法解決雙方的爭議。中國需要提出自己的觀點,讓國際社會了解其立場和目標。即便中國在南海劃定專屬經濟區,也不會妨礙航行自由。
韓國仁荷大學教授金顯洙說,中國和菲律賓應盡量以談判方式解決彼此之間的問題。中國與東盟國家談判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解決南海問題的一個很好的法律框架,相關方面不應當忘記他們之前達成的協議。考慮到日美關系和兩國在航行自由方面的相近立場,日本在南海問題上的態度值得密切關注。
此外,臺灣海洋大學教授高圣惕說,中國政府已明確表示對裁決結果不執行,關鍵理由是仲裁庭關于管轄權的裁決存在根本瑕疵。仲裁庭如果對一個案件沒有管轄權,那它就無權審理案件的實體問題。仲裁判決后如果中菲之間依然有沖突,并不是因為中國不執行判決,而是因為仲裁不可能解決、也確實沒有解決中菲之間的根本問題。
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院長傅崐成說,仲裁庭的初步判決不僅傷害了中國,也傷害了國際社會。南海仲裁案的訟因,是經過刻意包裝偽造的,必須刺穿這層“面紗”,讓人們看清案件的實質,即涉及主權和劃界爭議。關于歷史性水域問題,中國應加強研究和闡述,歷史性權利跟公約給予我們的成文法權利是并行不悖的。
此次研討會由國家領土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和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主辦,來自奧地利、加拿大、韓國、瑞士、英國等國和中國(含臺灣地區)的30多名專家學者就仲裁案裁決及爭端性質等議題展開了研討。
(記者吳植、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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