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道,韓國統一部發言人金炯錫7日表示,韓國進出口銀行當天向朝鮮貿易銀行發去通知書,敦促朝鮮盡快償還糧食貸款。根據貸款合同,通知書要求朝鮮按照年利率2%支付拖欠賠償金。
韓國政府2000年向朝鮮提供的糧食貸款首個償還日是今年6月7日,但朝方尚未償還,并且對此一直保持沉默。
政府通過受韓朝合作基金委托的進出口銀行已四次向朝鮮發去了敦促償還糧食貸款的通知書,分別于今年6月8日、7月16日、9月27日和12月7日。
金炯錫表示,朝鮮不償還糧食貸款是違背韓朝協議的行為,根據貸款合同,韓方目前可以宣布違約,因此再次敦促朝鮮誠實履行協議。
據悉,韓國政府從2000年至2007年向朝鮮提供有償糧食援助,包括大米240萬噸、玉米20萬噸,總規模達7.24億美元。按年利率1%償還利息,寬限期10年,分期付款20年。按照年利率1%計算,到2037年朝鮮向韓國須償還8.753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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