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者回憶湄公河“10·5”慘案細節
槍聲為號集體射殺中國船員
湄公河“10·5”慘案今天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庭調查階段,多名被告人及受害人向法庭回憶了糯康犯罪集團劫持中國船只、殺害中國船員的犯罪細節。
被告人扎西卡在法庭上承認,自己在“10·5”慘案中槍殺了一名中國船員。“我趕到時,糯康集團領導人之一翁蔑(另案處理)已經劫持了中國船只,翁蔑給了我一把手槍,叫我聽到槍聲就開槍射殺中國船員,不然就殺了我。”扎西卡說,他在聽到周圍一陣槍響后,就朝背對著他的一名中國船員開了兩槍。
起訴書中指出,“10·5”案中,從泰國清盛港附近打撈出的遇害中國船員尸體,被蒙眼、蒙嘴、捆綁雙手。被告人扎波在庭上說,他看到翁蔑用刀將浴巾割開用來捆綁中國船員。在一聲槍響之后傳出一片槍聲,他本人也朝中國船只的擋板連開兩槍,但不清楚是否打到中國船員。
曾于去年4月2日被該集團劫持的我國貨船“渝西3號”船長冉某某出庭作證時說:“十多個人拿著槍將貨船及船員劫持,我被蒙著頭捆綁手腳,一人用漢語問我船上是否裝了毒品,得到否定答案后,幾個人開始打我,打暈后就用水灌,幾次后,我感覺生不如死,就按照他們的要求說船上藏了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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