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說到“安樂死”,大家可能一點兒都不陌生。但是您聽說過“尊嚴死”嗎?在韓國,相對“安樂死”一詞,“尊嚴死”使用得更為普遍,其含義也略有不同。它僅指放棄治療、任由患者自然死亡的“消極安樂死”,而不包括注射藥物幫助患者死亡的“積極安樂死”。韓國大多數主流媒體和民眾都贊成“尊嚴死”,這反映了韓國人意識觀念方面的一個新特征。
這還得從一個真實的故事說起,2009年的時候,有一位70多歲的金奶奶,她因為腦部受損而成為植物人的狀態,醫生跟家屬說,金奶奶已經沒有起死回生的希望了,所以四個孩子要求醫院停止那種毫無意義的只是為了延長生命的治療,但是他們的要求受到了醫院的拒絕,于是家屬就狀告了這所韓國著名的大醫院。因為以韓國傳統觀念來看,無論如何讓老人活下去才是做子女的心愿,所以沒有類似的前例。這個案子處理了很長時間,但是在2009年5月份,韓國法院終于首次判認同金奶奶的“尊嚴死”,勒令醫院給金奶奶拔掉氧氣罩。半年后,金奶奶離開了人世。
這個案子在韓國反響非常大,事后韓國人便開始思考,隨著時代的發展,該怎樣去面對死亡。后來人們根據近年來流行的一個說法,即康樂生活,道出了一個新詞,就是“康樂死”的意思。因為韓國法院在判斷金奶奶“尊嚴死案件”的時候,遵循的一個規定是,對于沒有恢復希望的患者該如何處理,最重要的一個依據就是患者本人的意愿,而且還是在患者清醒情況下的意見。所以很多韓國人在清醒的時候,在沒有生病的時候,在健康的時候就開始著手寫“尊嚴死”請求書了。在醫療保健方面占有權威地位的延世大學保健學院發起了一個康樂死的運動,如果有人申請了康樂死,機構將把表格寄給對方,對方填寫好之后,一式兩份,一份給機構,一份留給自己,機構就會發給本人康樂死意愿證明書,以備后用。當患者因病而失去意識的時候,這個證明書就是本人意愿的一個證明。比如日前釜山一對60多歲的夫妻就填寫了這樣的一個表格,他們說在2005年的時候送走了80多歲的老父親,那個時候就遇到過這個問題:面對癌癥晚期的父親,做子女的該怎么辦?是依靠現在的醫學技術一味地繼續延長生命,還是讓父親安靜的走呢?所以他們不想再把這個煩惱留給自己的子女們了。
這個機構發起的運動已經有一年時間了,據說現在已經有5千多人遞交了這種表格。延世大學保健院院長指出,我們一輩子所花費的醫療費一半都是在死前的一段時間用的,而且死前三天所花費的醫療費是一輩子醫療費的1/4,這到底是否值得?這應該是現代人必須要認真考慮的一個問題。
由于民眾呼聲巨大,所以韓國國會也試圖制定“尊嚴死”法,但是最后沒有被通過。鑒于人們對康樂死、“尊嚴死”贊同的呼聲是越來越熱烈了,此法案的建立,應該說是只是一個時間問題。長久以來人們的關注焦點只集中于康樂生活,如今康樂死也成了康樂生活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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