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購買”釣魚島及其附屬的南小島和北小島,實施所謂“國有化”。日本政府的這一行徑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中國政府和人民對此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抗議。
一、釣魚島自古是中國的固有領土
(一)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并利用釣魚島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簡稱釣魚島)包括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早在1403年(明永樂元年)出版的《順風相送》中就明確記載了“福建往琉球”航路上中國的島嶼“釣魚嶼”和“赤坎嶼”,即今天的釣魚島、赤尾嶼。
中國明清兩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國派遣冊封使,留下大量《使琉球錄》,較為詳盡地記載了釣魚島地形地貌,并界定了赤尾嶼以東是中國與琉球的分界線。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明朝冊封使陳侃所著《使琉球錄》是現存最早記載中國與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國官方文獻,明確記載了“過釣魚嶼,過黃毛嶼,過赤嶼,目不暇接,……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達于家。”意即琉球人乘船過了赤嶼(即今赤尾嶼),看到古米山(即今久米島)后便認為到達琉球。這表明,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而非琉球國土。
1719年(清康熙五十八年)清朝冊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傳信錄》明確記載:八重山是“琉球極西南屬界”。從福建到琉球,“經花瓶嶼、彭家山、釣魚臺、黃尾嶼、赤尾嶼,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馬齒島,入琉球那霸港。”這里所謂“界上鎮山”,即琉球西南海上邊界的主島。當時琉球的權威學者程順則在《指南廣義》中對此也有相同論述,時間上還早于《中山傳信錄》。由此可見,當時中國和琉球對兩國海上疆界和相關島嶼歸屬的認識十分清楚,且完全一致。
(二)中國對釣魚島進行了長期管轄
早在14世紀即明朝初年,中國海防將領張赫、吳禎便先后率兵在東南沿海巡海,驅趕倭寇,一直追擊到“琉球大洋”,即琉球海溝。此時,釣魚島已成為中國抵御倭寇的海上前沿,被納入中國的海防范圍之內。
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明朝駐防東南沿海的最高將領胡宗憲與地理學家鄭若曾編纂的《籌海圖編》一書明確將釣魚島等島嶼編入“沿海山沙圖”,納入明朝的海防范圍內。1605年(明萬歷三十三年)徐必達等人繪制的《乾坤一統海防全圖》及1621年(明天啟元年)茅元儀繪制的中國海防圖《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也將釣魚島等島嶼劃入中國海疆之內。清朝沿襲了明朝的做法,繼續將釣魚島等島嶼列入中國海防范圍內。
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鄭舜功受明朝政府派遣赴日本考察撰寫了《日本一鑒》。書中繪制的“滄海津鏡”圖中有釣魚嶼,并寫道“釣魚嶼小東小嶼也。”所謂“小東”,即當時臺灣別稱,說明當時中國已從地理角度認定釣魚島是臺灣的附屬島嶼。清代《臺海使槎錄》、《臺灣府志》等官方文獻還詳細記載了對釣魚島的管轄情況。1871年編寫的《重纂福建通志》進而確定釣魚島隸屬于臺灣噶瑪蘭廳(即今宜蘭縣)。
(三)中外地圖證明釣魚島歷史上屬于中國
1579年(明萬歷七年)中國冊封使蕭崇業所著《使琉球錄》中的“琉球過海圖”、1863年(清同治二年)的“大清壹統輿圖”等,都明確載有釣魚嶼、黃尾嶼、赤尾嶼。
日本最早記載釣魚島的當屬日本仙臺學者林子平于1785年所著《三國通覽圖說》的“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島之圖”,圖中標繪了釣魚島等島嶼,并將其與中國大陸繪成一色,意指釣魚島為中國一部分。1876年日本陸軍參謀局繪制的《大日本全圖》、1873年日本出版的《琉球新志》所附《琉球諸島全圖》、1875年出版的《府縣改正大日本全圖》、1877年出版的《沖繩志》中有關沖繩的地圖等,均不含釣魚島。
1744年來華的法國人、耶穌會士蔣友仁(Michel Benot)受清政府委托,于1767年繪制出《坤輿全圖》。該圖在中國沿海部分,用閩南話發音注明了釣魚島。1811年英國出版的《最新中國地圖》明確釣魚島為中國領土。1877年,英國海軍編制的《中國東海沿海自香港至遼東灣海圖》,將釣魚島看作臺灣的附屬島嶼,與日本西南諸島截然區分開。該圖在其后的國際交往中被廣泛應用。
由此可見,中國至遲在十五世紀初就已發現釣魚島,并將其作為臺灣的附屬島嶼進行管轄。包括日本在內的國際社會對這一事實是承認的。這說明釣魚島絕非“無主地”,日方所謂依據“先占”原則取得釣魚島“主權”的說辭純屬欲蓋彌彰的歷史謊言,不值一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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