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奧巴馬酷愛打籃球。
資料圖:林書豪。
據美國媒體5日報道,美國媒體一篇題為《好勝總司令》(The Competitor in Chief)的報道稱,奧巴馬總統不管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都要贏。他把選戰對手羅姆尼比喻成NBA華裔新秀林書豪,而他的團隊就是NBA總冠軍邁阿密熱火隊,把林書豪看得死死的,完全施展不開。
報道稱,奧巴馬今年2月與民主黨籍州長聚會時,蒙大拿州州長問他有沒有勝選的把握。奧巴馬起先很惱火,覺得被看扁,但隨即又高興起來,用他最愛的籃球來打比方。他說,不管羅姆尼有什么動作,他和他的團隊都能攔截、封鎖他,“我們是邁阿密熱火隊,他(羅姆尼)是林書豪”。
奧巴馬指的是今年2月23日尼克對熱火那場比賽,當時“林來瘋”正在熱頭上,林書豪在萬眾期待下,全場出手11次僅命中1次,而且只有3次助攻,卻有多達8次失誤,終場熱火隊以102比88,中止了“林來瘋”現象,而且熱火隊后來還拿到NBA總冠軍。
部分美國媒體認為,奧巴馬只是在炫耀他有多么懂籃球。不過,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體育記者赫林(Kurt Helin)撰文指出,奧巴馬這個比喻不妥當。
赫林表示,林書豪的價值在于他代表了美國夢,他不是最有天賦的球員,但他苦練有成,又打得巧,把他的天分發揮到極至,一路打進NBA,在遇到機會時爆發出來。赫林認為,美國人在林書豪身上看到自己,但在其他超級球星身上則看不到。
網絡雜志The Root也稱,羅姆尼不是林書豪。羅姆尼一生享有權勢,林書豪則曾被許多NBA球隊拒于門外后,才打出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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