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新網16日報道,美國總統奧巴馬表示,他將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威脅美國的國家延長貿易制裁。這是美國總統對貿易制裁期限的技術性延長。
據報道,奧巴馬指出,該命令應于2012年8月17日(美國總統有關延長貿易限制的上一個命令到期時間)后生效。他說,根據現行法律,“我決議(制裁)效力延長一年。”奧巴馬已于15日將決議副本發至美國國會。
被列入貿易制裁名單的國家有伊朗(1979年起)、敘利亞(2004年起)、利比亞(2011年起)、蘇丹(1997年起)、津巴布韋(2003年起)、俄羅斯(2000年起)、白俄羅斯(2006年起)、朝鮮(2008年起)以及緬甸(1997年起)。
據悉,《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于1977年10月28日生效,法律在不同時期涉及的國家名單可能有所調整,曾在不同時期被列入名單的還有海地(1991至1994年)、利比里亞(2001至2004年)、伊拉克(1990至2004年)、利比亞(1986至2004年)、尼加拉瓜(1985至1990年)、巴拿馬(1988至1990年)、塞爾維亞和黑山(1992至2003年)、塞拉利昂(2001至2004年)以及美國眼中的恐怖主義和叛亂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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