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7月22日報道,美國佐治亞州一30歲無家可歸男子詹森·塔尼爾(Jason Tanner)近日攜帶一把手槍和一把刀前往哈里斯縣法院,要求警方逮捕他。
當地警官莫熱(J.C. Mosier)說:“塔尼爾走進法院稱:‘我身上攜帶武器,應該被逮捕!覐奈纯吹接腥俗栽副徊丁!蹦獰徇說,塔尼爾身上有數十發子彈,并且藏有刀具。塔尼爾宣稱,自己是一名重犯。莫熱稱,塔尼爾2003年曾在圣安東尼奧因酒駕和逃逸而被捕,他還有多項公開場合醉酒被捕和違反交通法規記錄。但莫熱說:“盡管塔尼爾是個粗暴的家伙,但他不是特別壞。”
塔尼爾宣稱,他攜帶武器進入法庭是想確?焖倩氐奖O獄,因為他厭倦了街頭生活。他還告訴警方,他甚至曾考慮制造一個假炸彈,以期在哈里斯縣監獄獲得“一席之位”。但他最終選擇攜帶手槍進入法院,因為法院不允許攜槍,塔尼爾因此被控在公共建筑中非法攜帶武器罪。(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