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不愿對華關系被南海問題引入歧途
——專家解讀東盟外長發表關于南海問題六條原則
20日下午,東盟十國外長發表了關于南海問題的六條原則。緣何東盟擇此時機就南海發布文件?六條原則究竟體現了東盟在南海問題上的何種立場?中國應怎樣看待這六條原則?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曲星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從形式上看,這六條原則是對前不久落幕的東盟外長會未發表《聯合公報》的一種彌補。東盟外長會未發表聯合文件即閉幕,在45年來尚屬首次。
曲星說,在本月于柬埔寨舉行的東盟外長會上,越南、菲律賓企圖把他們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納入《聯合公報》中,把南海問題變成中國和東盟的問題。《聯合公報》“流產”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是東盟其他國家并不認可這種做法。
“實際上,今天發表的六條原則,內容和越南、菲律賓想在柬埔寨東盟外長會上塞進去的內容是不一樣的。當時沒有被東盟國家接受的,今天仍然沒有被接受。六條原則基本內容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差不多。”曲星說。
他指出,六點原則中有兩點值得關注,即:全面尊重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被國際社會廣泛認可的國際法,以及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被國際社會廣泛認可的國際法和平解決有關爭議。
“原則中包括了國際法,是非常重要的提法。”曲星表示,國際法決定領土歸屬,海洋法決定海洋權益的劃分,并不是國家間領土主權爭議的國際條約。相關方面希望僅純粹遵照海洋法,及獲取所謂200海里之內的領海權,這和六條原則的精神是不一樣的。
此外,六條原則提出要“盡快達成‘南海行為準則’”。對此,曲星認為,中國對待“南海行為準則”的態度本身是開放的,但前提是相關方要嚴格遵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曲星認為,《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一個整體,一方面指出了相關方“不應”做什么,一方面包括“應該”做什么。中國從未做出不該做的行動,同時還積極推進合作。中國和東盟在海上航行、搜救、打擊跨境犯罪等領域,海上合作潛力還非常大。
而與此同時,盡管各方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同意在南海問題上不采取復雜化、擴大化的舉動,一些國家卻單方面開采石油,在非法竊取的島礁上進行擴建行動。“如果連宣言都不遵守,何談前進一步制定準則呢?”曲星說。
他表示,在六點原則中,全面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及有關聲明、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后續行動指針等精神得到了再次重申,恰恰說明了這六點原則和中國一貫主張的立場并不相悖,而一些國家的企圖并未得逞。
“從東盟外長會上的爭議,到未達成聯合公報,再到現在發表的六條原則,這一過程恰恰說明東盟成員國的主流還是要和中國發展友好合作,不愿使中國和東盟的關系被南海問題引入歧途,這才是問題的最大關鍵。”曲星說。
“菲律賓和越南利用東盟和中國形成對抗的企圖不可能得逞。(六條原則的發表)說明在南海問題上,他們在東盟是孤立的。”曲星說。(記者 孫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