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條件成熟時探討制定“南海行為準則”持開放態度。中國堅持認為,只有在不斷推進合作的基礎上,逐步建立互信,才有可能開始“南海行為準則”的談判。這是對中國與東盟的合作負責,更是對南海的和平穩定負責。
東盟地區論壇系列外長會議近日在金邊舉行,南海問題再次受到關注。毫無疑問,這與本地區個別國家及外部力量推動南海問題升溫分不開,也與制定“南海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準則”)進程相關。
自2002年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下簡稱《宣言》)以來,中國在遵守《宣言》精神的同時,努力推動本地區國家間的合作。在政治、經濟等各個領域,中國與東盟關系都有了顯著進步。即使是有個別聲索國逆《宣言》精神而動,今天的南海局勢總體上仍然保持了平靜,讓地區各國乃至全世界都享受到了南海重要航線平靜與安寧所帶來的好處。
總體上講,《宣言》框架下的務實合作已經開展起來,中國與東盟之間的互信得到了增強。中方已經多次表示,愿與東盟國家在條件成熟時探討制定“準則”。然而,某些聲索國卻圍繞“準則”做文章,試圖造成這樣一種印象:只有達成“準則”,才能有效制約中國在南海問題上采取的所謂“強硬行動”。這明顯是在制造一種緊張局面,是對中國在南海問題上負責任形象的抹黑,也是對“準則”制定意義的背離。
“準則”并不是旨在解決南海爭議,而是為了增進各方互信,深化各方合作,共同維護南海的和平與穩定。個別國家將“準則”的談判視為是針對中國的,顯然是想攪渾水,并讓中國承擔不相干的責任。目前的局面,主要是某些聲索國背離《宣言》精神,試圖拉外部力量介入南海問題造成的。將南海問題多邊化、國際化的圖謀,才是相關談判難以推進的根本原因。試想,如果連基本的互信都沒有,又怎么能就“準則”達成一致呢?
《宣言》的基本精神是增進互信、深化各方合作,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而“準則”要推動和營造的依然是這樣一個平臺,實際上是《宣言》精神的具體化、細致化和機制化。通過談判建立這樣一個管控機制,將有利于中國與相關聲索國建立互信,進而推動雙邊談判。
中國從不反對與東盟國家制定“準則”。2002年簽署的《宣言》已將制定“準則”作為一個目標,并通過相關工作組進行磋商。中方對條件成熟時探討制定“準則”持開放態度。中國堅持認為,只有在不斷推進合作的基礎上,逐步建立互信,才有可能開始有關“準則”的談判。這是對中國與東盟的合作負責,更是對南海的和平穩定負責。(鐘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