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合國安理會25日就“武裝沖突中保護平民問題”舉行公開辯論,并聽取了潘基文秘書長有關這一問題的最新報告。在有關報告中,潘基文指出,他一直以來關注“無人機”打擊目標行為。
潘基文在有關報告中指出,“我一直以來關注用無人駕駛飛機進行有目標的攻擊行為,因為在武裝沖突情況下,不清楚被作為目標的打擊對象是否都是作戰(zhàn)人員或直接參與敵對行動的人,這引發(fā)區(qū)別對待原則是否得到遵守的問題。”
潘基文指出,“無人機”的襲擊據(jù)報道還造成數(shù)百平民傷亡,引起了相稱原則是否得到遵守的問題。如果“無人機”的攻擊不接受軍方指揮鏈的指揮和不受透明和有效的民事或軍事監(jiān)管機制的控制,就很難追究其不遵守國際法行為的責任。
潘基文表示,隨著越來越多國家掌握無人機技術,這些問題變得更加嚴重。潘基文在報告中指出,“我敦促有關會員國在關于在哪些情況下使用無人機問題上,提高透明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無人機進行的攻擊遵守有關國際法。”
當日,中國常駐聯(lián)合國代表李保東大使在安理會公開辯論中也指出,秘書長報告提到使用“無人機”等對保護平民的挑戰(zhàn),這值得引起重視。
李保東說,平民是戰(zhàn)爭最大和最直接的受害者。武裝沖突中的無辜平民,特別是婦女和兒童必須得到有效的保護。近年來,局部地區(qū)的沖突和動蕩時有發(fā)生,武裝沖突中保護平民面臨嚴峻的挑戰(zhàn)。安理會授權保護平民的實踐也引發(fā)了巨大爭議和國際社會的深入思考。
李保東表示,沖突各方均應不遺余力地保護平民。在武裝沖突中,保護無辜平民免遭暴力和戰(zhàn)火的摧殘,各國政府負有首要責任。同時,卷入沖突的各方或其他相關的國內和外部力量,也都責無旁貸,必須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和其他相關國際法,履行保護平民的職責。在任何情況下,沖突一方違反國際法義務的行為,均不能成為其他任何一方違反國際法義務的借口。
李保東稱,在履行保護平民職責的過程中,《聯(lián)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必須得到遵守,特別是尊重國家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以及不干涉內政原則。保護平民的行動必須得到安理會授權,在聯(lián)合國的框架內有序進行。任何方面都不能任意解讀安理會的決議,更不能采取超越授權的行動。保護平民屬于人道主義范疇,不能夾雜任何政治動機和目的,包括進行“政權更迭”。如何嚴密和有效地監(jiān)督安理會決議的執(zhí)行,已成為一項重大而急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