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參議院日前投票通過了《刑法》的修正法案《公民拘捕與自衛法案》。該法案此前已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因此在總督簽署后將正式生效。
《公民拘捕與自衛法案》允許公民在案發后合理的時間里,在警察未到場的情況下,對侵犯其合法財產的嫌犯自行實施抓捕。同時,該法案也簡化了《刑法》中關于公民自衛和保護財產的相關規定。這些法律條文擴大了公民自衛的權利,授權公民用適當的武力制止犯罪,保護自身和財產不受侵犯。
這項修正案源于3年前在加拿大備受關注的華人店主陳旺抓小偷反被起訴的案件。從中國福建移民加拿大的陳旺是多倫多唐人街金牛城超市的店主。2009年5月,陳旺發現一名曾在超市行竊、又重返超市的小偷。陳旺與其他店員抓住企圖逃跑的小偷后,把小偷捆綁并塞進自家一輛貨車里。雖然小偷承認他返回超市是意欲再次行竊,但檢察官當時以綁架、武力襲擊他人、非法禁錮和持械4項罪名對陳旺提出起訴。
1年半后陳旺被法庭宣告無罪,但此案引發了社會對法律相關規定的強烈爭議。按照加拿大《刑法》過去的規定,公民抓小偷必須人贓俱獲,即只有在小偷實施偷竊的過程中才有權將其抓捕。陳旺抓小偷時小偷手上并沒有贓物,結果他自己反被警察逮捕受到起訴。因此人們認為,陳旺先是成為商店偷盜行為的受害者,繼而又再次成為刑事司法制度的受害者。
在公眾及政界人士積極推動下,加拿大政府于2011年2月提出修改《刑法》、擴大公民自衛權的法案。加總理哈珀表示,公民合法權益理應受到司法保護,而不應受其限制。哈珀在宣布這一消息前,還特意到金牛城超市看望陳旺。
由于陳旺無意中推動了加拿大《刑法》的修改,《公民拘捕與自衛法案》又被稱為《金牛城法案》。(記者 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