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最高憲法法院14日作出裁決,認定去年底至今年初議會選舉所依據的法律中的部分條款違憲,這意味著今年1月成立的新人民議會(議會下院)很可能被解散。
埃及官方的中東社報道說,法院認為,允許政黨候選人角逐獨立人士議席、把角逐獨立席位的政黨成員名單列入政黨候選人名單都屬違憲,違反了平等的原則,因此人民議會的組成是無效的,已經不具備法律基礎。
根據埃及法律,最高憲法法院的裁決不允許上訴。
2011年2月,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因反政府抗議活動被迫辭職后,武裝部隊最高委員會接管國家權力,解散議會,并承諾舉行新的議會和總統選舉。軍方最初批準的議會選舉法規定,人民議會一半議席由政黨名單制產生,另一半由獨立候選人角逐。但是主要政治力量對此不滿,要求增加分配給政黨候選人的議席,軍方隨后將分配給政黨的議席比例增加到三分之二,屬于獨立人士的議席減至三分之一。然而,主要政黨仍不滿意,并威脅抵制選舉,軍方最后只得讓步,于去年10月批準政黨候選人角逐人民議會所有議席,而獨立人士只能角逐三分之一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