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于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元首于2012年6月6日至7日在北京舉行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
元首們指出,進入21世紀以來,國際關系體系發生著復雜的變化,世界格局走向多極化,區域協作加強,全球化進一步發展,國與國相互依存更加緊密,信息技術作用越來越大。
國際社會迫切需要共同有效應對全球挑戰。世界經濟形勢十分復雜,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依然突出。大規模經濟金融危機可能再次爆發,恐怖主義、毒品走私、跨國犯罪、發展失衡、糧食短缺、氣候變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危險、地區和局部沖突等威脅和問題仍然存在。
上合組織反映了各成員國人民的共同愿望,繼續為和平、合作、發展而富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踐行了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推動建立了友好合作的國家關系有效模式。
在成員國共同努力下,上合組織已成為和平與可持續發展的保障,維護著本地區的安全、穩定和發展,有力地打擊了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毒品走私和跨國有組織犯罪,發展了區域合作,加強了睦鄰互信關系。
成員國將繼續加強邊境地區軍事領域信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發生邊界爭端,維護和平、安寧與穩定。
成員國將繼續加強在本組織框架內的合作,提升合作水平,把上合組織地區建成持久和平、友好、繁榮與和諧的地區。
為此,元首們聲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