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巴拉克·奧巴馬總統,我也想用慢調說唱這條新聞。”當美國總統奧巴馬掀開帷幕登臺亮相時,全場的歡呼和尖叫聲不亞于歡迎一位超級搖滾明星。
24日晚,奧巴馬出席美國全國廣播公司一檔深夜脫口秀節目,并罕見地與主持人吉米·法倫和美國著名的樂團“The Roots”聯袂演繹了一場說唱節目。
奧巴馬用這種時尚的方式將這兩天自己力推的減輕大學生貸款負擔的觀點融入到整個節目中,此刻他更像一位壓軸明顯,而不是美國總統。
舞臺下的大學生們直呼“太酷了”。就連美國主流媒體也圍繞奧巴馬的“酷”大做文章。
華盛頓郵報政治觀察員席利薩在25日發表的文章中寫道:“2012年的總統大選有一個基本的事實:奧巴馬總統很酷,而羅姆尼不酷。”
他說:“從第一印象看,兩黨總統提名人之間‘酷’的差距似乎有利于奧巴馬總統,畢竟你更愿意選擇哪個:學校里最酷的那個家伙還是阿萊克斯·基頓?(基頓是美國電視情景喜劇《家庭關系》中虛構的一名思想保守的青少年。)”
奧巴馬的“酷”顯然不僅僅是外表上的,25日當他在艾奧瓦大學再次透露自己年輕時債臺高筑直到8年前才還清學生貸款時,不少大學生驚呼“原來窮小子也能當總統,太勵志了!”
自高大帥氣的奧巴馬在政壇上嶄露頭角以來,“酷”這個字便與他結下不解之緣。2009年美國第六版的《UCLA俚語詞典》甚至將“奧巴馬”三個字列為形容詞,意為“酷”,從此他成了“酷”本身。
很難評估“酷”到底在2008年的總統大選中給了奧巴馬多少幫助,但那一年“支持奧巴馬”的確成了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