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4月4日消息,韓國檢方3日針對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某向法院求刑,要求法院對其處以死刑。
報道稱,檢方還針對因涉嫌妨礙特殊公務執行而一同被起訴的李某等8名船員,和故意用船沖撞被管制漁船的“遼葫漁”船長劉某等人,要求法院分別判有期徒刑2至3年,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
仁川地方檢察廳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審理下進行的最終公審中表示,由于考慮到程某的殺人“是有縝密計劃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補償”,并且鑒于遺屬的要求,被告人將難逃嚴懲。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是對一個國家公共權力的挑戰”,有重大社會影響,因此需要予以相應的處罰。
報道稱,程某于2011年12月12日“侵犯韓國專屬經濟水域”,在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方87公里海上進行“非法捕撈”,在韓國海警進行管制的過程中揮舞兇器,導致警長李某被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