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10日在內閣會議上決定,將從2011年度預算中的東日本大地震重建復興預備金中撥款403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3億元),用于援助在福島核事故中蒙受損失的福島縣。
根據《核事故損失緊急措施法》,福島縣政府設立了應急對策基金。中央政府有意對“恢復食品等的安全與信心”、“兒童戶外活動”和“福島品牌恢復活動”這三個領域提供援助,具體款項用途將由縣政府商議。
日本經濟產業相枝野幸男在會后的記者會上表示,“為應對福島縣的人口流出、全縣品牌價值縮水等嚴峻形勢,決定動用預備金來籌措該基金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