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和比利時13日連續發生惡性事件,造成大量無辜人員傷亡。兇手的作案動機還在繼續調查中,但本性一樣:血腥、殘酷、喪失人性。
世人在震驚、悲慟之余,更有深深的不解:曾經以經濟發展、福利優越和社會均衡而著稱的歐洲,血腥烈性案件卻一次次發生,除偶發因素外,是否也暴露出深層的矛盾和沖突?
縱觀近年來歐洲發生的一系列社會事件,如挪威慘劇、英國騷亂、法國青年燒車、瑞典槍擊案、荷蘭梵高侄孫被殺,其表層原因大多出于福利受損、競爭激烈等矛盾;從更深層看,社會融合受阻、種族宗教沖突、文化優勢跌落等矛盾分歧加劇,特別在歐債危機擴大、經濟低迷蔓延的情況下,各種矛盾疊加共振,增大了矛盾沖突惡化的傾向。
耐人尋味的是,面對一次次惡性案件,歐洲國家在社會層面的討論和爭議近年來呈現出分裂性和對抗性的勢頭,一些政府和執法部門受制于某些社會理念和社會力量的影響,甚至無法因勢利導地解決矛盾、處理分歧。
針對這些現象,很多社會和政治學者提出,惡性事件連發,表明已經亮起“黃燈”警示,歐洲要從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縱深層面進行反思并予以革新。正如土耳其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奧爾漢·帕穆克所說:歐洲不能再沉湎并空享文化與制度的優越感。世界在變,歐洲必須改革,才能跟上時代。(記者 夏文輝 吳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