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國新聞網”28日報道,由人權理事會授權的敘利亞問題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11月28日呈交的調查報告指出,敘利亞出現了大規模和系統性的即決處決、任意逮捕、強迫失蹤、包括性暴力在內的酷刑以及侵犯兒童權益等侵犯人權的行為。報告認為,在敘利亞不同地點所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已構成危害人類罪。
調查委員會根據所收集的證據得出結論:敘利亞軍隊和安全部隊犯下了嚴重的侵犯人權行為。委員會認為:敘利亞軍隊和安全部隊在鎮壓和平示威時,針對平民犯下了危害人類罪行,這些罪行包括在敘利亞不同地點實施的謀殺、酷刑、強奸和其它非常嚴重的性暴力罪行。委員會還得出結論:敘利亞大規模和系統性的侵犯人權行為如果沒有得到該國當局最高一級官員的同意是不可能發生的。根據國際法,敘利亞國家應對這些侵犯人權行為負責,并應確保肇事者得到懲罰、受害者得到補償。
調查委員會呼吁敘利亞政府立即停止仍在繼續的侵犯人權行為,并對此展開獨立和公正的調查。委員會對于敘利亞政府至今仍不允許調查委員會進入該國進行調查表示遺憾。
針對3月以來敘利亞境內被指所發生的侵犯人權的行為,敘利亞問題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從9月底至11月中旬,同包括阿拉伯聯盟和伊斯蘭合作組織在內的所有地區組織、非政府組織、人權捍衛者、記者和專家舉行了會議。委員會對223名所指人權受到侵犯的受害者和證人進行了談話,其中包括平民和軍隊以及安全部隊的叛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