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外媒報道,日前,一名叫穆斯(Abdiwali Abdiquadir Muse)的索馬里海盜,在紐約被判入獄33年。
2009年4月,穆斯在劫持馬士基·阿拉巴馬號(Maersk Alabama)商船時,為美國海軍擒獲。他也是當(dāng)時唯一幸存下來的海盜,另外三名海盜被美軍狙擊手擊斃。
在紐約的聯(lián)邦法庭上,穆斯稱“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十分抱歉”。通過翻譯,他說,“我把手伸到了比我強(qiáng)的人”(的口袋里)。而穆斯的律師力爭使他獲得27年最短刑期。
公訴人將穆斯描述為,劫持馬士基·阿拉巴馬號海盜團(tuán)伙的頭目。公訴人稱,穆斯第一個登上阿拉巴馬號,用AK-47步槍向理查德·飛利浦船長(Richard Phillips)射擊。
美國的區(qū)法官Loretta Preska稱這伙海盜是狂暴之徒。她說:“很顯然他們享受這種心理和生理上的暴力極致”。
2010年5月,穆斯遭起訴。據(jù)稱,他是一個多世紀(jì)以來首個被帶到美國接受審判的海盜。
2009年4月,運(yùn)送食品救援物資的阿拉巴馬號,在離索馬里海岸約450公里處,被四名索馬里海盜劫持。在美籍船長飛利浦的指揮下,船員將自己反鎖在船艙內(nèi),而船長則自告奮勇成為海盜人質(zhì)。他被海盜帶離阿拉巴馬號,并挾持到一艘救生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