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3月11日電(記者姜巖 尚軍)歐盟委員會日前出臺一份戰略文件,闡明歐盟“后哥本哈根時代”氣候變化談判立場。
這份12頁的戰略文件認為,哥本哈根會議達成的《哥本哈根協議》“朝著締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性協議邁出了一步”。因此,歐盟委員會主張,應將協議中所包含的政治性原則納入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的討論文本中,作為最終達成法律協議的基礎。
歐盟委員會在戰略文件中表示,希望在今年年底在墨西哥坎昆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法律協議,但同時又稱,由于各國分歧尚存,歐盟委員會將為談判“可能會拖延到2011年”做好準備。
坎昆會議之前,有關各方還將舉行兩輪磋商。歐盟委員會表示,這兩輪磋商應為后續談判制定一份“路線圖”,并確定現有談判文本中依然存在的立場差距以及《哥本哈根協議》沒有涉及的議題,如完善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以及減少航空和海運業的碳排放等。
在自身應該承擔的量化減排目標問題上,歐盟在戰略文件中仍堅持減排20%的立場,即歐盟到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20%,稱只有“當條件合適時”,才會作出減排30%的承諾。
在2009年年底于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的氣候變化大會上,發展中國家強烈呼吁歐盟等發達國家作出更大的減排承諾,以彌補它們所負有的歷史排放責任。就目前來看,發達國家承諾的減排目標與發展中國家要求其將減排幅度提高至40%的要求相差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