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莫斯科2月26日電 (記者 田冰)俄羅斯國家杜馬(議會下院)26日審議批準《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救災互助協定》。
該《協定》規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在應對緊急情況時相互提供幫助,同時對于過境本國領土幫助成員國或其他國家消除緊急情況的救援隊簡化過境手續。在發生緊急情況時,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將保持信息交流,并共同商討應對措施。
據俄新社報道,該文件的附件指出,批準該協議符合俄羅斯的利益。這將促進俄與鄰國的良好關系,并有利于發展同哈薩克斯坦、中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以及烏茲別克斯坦發展傳統友好關系,同時可積極鞏固上海合作組織的區域穩定。
俄羅斯政府于2005年8月4日通過了該《協定》草案。
救災合作是上合組織框架下開展國際交流合作的重要領域。2002年4月,上合組織成員國緊急救災部門領導人在圣彼得堡舉行了首次會議。次年4月,上合組織在北京舉行救災部門專家級會議,對《協定》草案進行磋商。2005年10月26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救災互助協定》在莫斯科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