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關于必須在香煙盒上以醒目的方式注明吸煙危害健康內容的聯邦新法律從26日開始生效。
這一法律規定,今后香煙生產廠家必須在煙盒正面,用占30%面積的地方來標明吸煙危害健康內容的字樣,而且要用黑框將提示框起來,而在煙盒背面,黑框內有關提示字樣的面積要占到整個背面面積的50%。現在俄出售的香煙盒上這類提示字樣僅占到煙盒正面面積的3%、背面的4%。
這一法律還規定,如果香煙生產廠家要在香煙盒上標注“柔和”“非常柔和”等字樣,必須在煙盒正面或背面用不少于整個面積10%的地方說明:“柔和”“非常柔和”等不意味著此香煙對身體健康沒有危害。
該法律還同時對過濾嘴香煙和不帶過濾嘴香煙的焦油和尼古丁含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
俄羅斯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人士認為,該法律的生效是落實《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具體行動,主要目的是為了在俄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和對香煙生產廠家進行嚴格約束。
上述法律是俄國家杜馬(議會下院)和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分別在2008年12月3日和17日通過的,俄總統于同月22日簽署。這一法律的實施將有一個過渡期。舊包裝香煙的生產可持續到2010年6月26日,銷售可持續到2011年6月26日。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1月份,俄全國共生產356億支香煙,比去年同期增加8.2%。今年頭11個月的總產量同比下降了0.3%。(記者謝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