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6月24日電(記者尚軍)歐盟委員會24日提出,波蘭、匈牙利、羅馬尼亞、立陶宛和馬耳他五國應在規定期限內將本國財政赤字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降到歐盟允許的范圍內。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建議,波蘭最晚應在2012年糾正赤字超標局面,匈牙利、羅馬尼亞和立陶宛需要在2011年做到,馬耳他則需要在明年達標。
金融危機爆發后,由于耗費巨資用于刺激經濟增長,加上財政收入因為經濟形勢惡化而減少,歐盟成員國赤字水平普遍上揚。
以波蘭為例。根據歐盟委員會的預測,今年波蘭財政赤字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將從去年的3.9%猛增至6.6%。
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要求成員國將赤字水平控制在國內生產總值的3%以下,即便在當前經濟危機的極端情況下,也只能暫時小幅超標,以維護歐盟經濟整體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