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東京4月10日電(記者劉贊)日本政府10日上午召開內閣會議,決定將日本單獨對朝鮮實施的制裁措施延長1年,同時加大制裁力度。
日本政府決定將此前每半年延長一次的對朝制裁措施一次性延長1年,同時決定實施新的追加制裁措施,加強對朝鮮匯款及持現金赴朝的限制,內容包括:將向朝鮮匯款時必須進行申報的金額由現行的超過3000萬日元降至超過1000萬日元;將赴朝鮮者持現金出境時必須進行申報的金額從現行的超過100萬日元降至超過30萬日元。日本政府將于下周就這些追加制裁措施修改相關政令。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河村建夫在當天上午舉行的記者會上說,日本政府斷定朝鮮5日的發(fā)射行動屬于違反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的導彈開發(fā)計劃。因此,政府決定延長對朝制裁。
日本政府在2006年7月以朝鮮向日本海試射導彈為由開始對朝鮮實施單方面制裁,禁止朝鮮輪船“萬景峰92”號入港,限制朝鮮官員入境。當年9月,日本政府根據聯合國安理會就朝鮮試射導彈通過的決議,啟動對朝金融制裁。當年10月14日,日本又以朝鮮宣布進行核試驗為由,啟動了為期半年的追加制裁措施。這些制裁迄今已4次被延長,將于本月13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