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在秘魯首都利馬,秘魯前總統藤森出庭接受審判。當日,秘魯最高法院特別法庭以參與兩起綁架殺人案、犯有“踐踏人權罪”判處秘魯前總統藤森25年監禁。新華社發
4月7日,秘魯最高法院特別法庭以參與兩起綁架殺人案、犯有“踐踏人權罪”判處秘魯前總統藤森25年監禁。這是2002年1月10日,藤森在日本東京拓殖大學演講的資料照片。新華社記者馮武勇攝
新華網利馬4月7日電(記者劉國強)秘魯最高法院特別法庭7日以參與兩起綁架殺人案、犯有“踐踏人權罪”,判處前總統藤森25年監禁。
秘魯最高法院特別法庭庭長塞薩爾·圣馬丁主持了當天的審判。法庭的判決書說,藤森在擔任總統期間,暗中操縱準軍事組織在首都利馬實施兩起綁架殺人案,犯下了“踐踏人權罪”。藤森不服此次判決,表示要很快提起上訴。
這是藤森被引渡回國受審以來受到的第二次有罪判決。2007年12月11日,秘魯最高法院以濫用職權和指使他人非法搜查私人住所罪,判處藤森6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