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日本共同社5日從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處獲悉,日本政府在作為支援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資金機制”方面,已選定41個國家作為“重點支援國”。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稱,41個“重點支援國”以亞非和中南美國家為主,也包括中國和印度。肯尼亞等11個國家被定為“先期實施國家”。
報道稱,日本政府希望通過提供高效率的支援,獲得國際社會對其提出的氣候變化對策的支持。今后日本政府將加緊與各國進行協調,盡快決定支援方法和提供資金的規模。
重點國家的選擇標準包括提供資金的必要性、參與氣候變化問題的積極性、被支援國的國際影響力、對日本的氣候變化對策的理解與合作程度等。
“早期實施國家”包括:非洲的肯尼亞、埃塞俄比亞、加蓬、布基納法索、加納、馬達加斯加,亞洲的印尼、馬來西亞,中南美的圭亞那、墨西哥,大洋洲的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日本已經與印尼就資金援助的框架已基本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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