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飲料“咔哇潮飲”竟含“毒品”
被檢出一類精神藥物 多地執法部門嚴查 網上仍有人稱可銷售
近日,一則“毒情預警”在朋友圈和微博中熱傳,文章稱一種名為“咔哇潮飲”的網紅飲料經理化檢驗,被發現含有γ-羥基丁酸(我國一類精神藥品),喝多會對人體造成損害,目前多地公安部門已要求下架。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該商品生產地廣東省佛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了解到,商品確實被檢測出含有γ-羥基丁酸,不過北青報記者發現,網上仍有代理商宣稱有此商品銷售。專家表示γ-羥基丁酸不允許被添加在食品中,如果要在食品中添加任何物質,都必須符合標準。
網紅飲品被發現
含有精神藥品
近日,一則“毒情預警”在朋友圈和微博中熱傳,內容顯示:有一款名叫咔哇的羥基丁酸飲料,生產地為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系引進國外配方制造生產,多在迪吧酒吧和夜總會出售。“人喝了可以連續嗨三個晚上,據說之前吸K粉的人很多都嗨這種東西,效果和K粉一樣。”
據媒體報道,這款咔哇飲料于2015年左右開始走紅,源于國內一檔旅途探秘真人秀節目,節目中兩位嘉賓登上南太平洋一島國,并制作所謂“最幸福的飲料”——咔哇酒,從而引起廣泛關注并在年輕網友中流行。咔哇在多地KTV中有所銷售,因其宣傳不含酒精,且在網上熱銷,受到不少年輕人“追捧”。
在“毒情預警”引發熱傳后,有多地相關部門在官方渠道發文提醒注意并要求下架該商品。其中寧波市政法委微信公眾號中提到,經公安機關毒品實驗室對咔哇飲料的檢驗和分析,發現其中含有高濃度的管制毒品——“γ-羥基丁酸”。2005年我國就將“γ-羥基丁酸”列入二類精神藥物予以管制,并于2007年變更為一類。濫用“γ-羥基丁酸”會造成暫時性記憶喪失、惡心、嘔吐、頭痛、反射作用喪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識、昏迷及死亡,與酒精并用更會加劇其危險性。而商家宣傳的γ-氨基丁酸是經國家批準允許使用的物質,不屬于毒品性質。
公司曾發聲明
否認含有違禁物成分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咔哇潮飲”品牌由四川拾藏實業有限公司經營,生產商則為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維爾樂飲品有限公司。
在四川品牌網上,北青報記者看到一篇名為《關于“咔哇潮飲”打擊假冒偽劣及謠言的聲明》,其中聲稱咔哇潮飲不含酒精卻能夠像酒一樣讓人身心愉悅,得益于它含有的特殊成分即“γ-氨基丁酸”,且安全性得到長久以來的證實。這份聲明同時稱,根據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檢測報告顯示,兩款(無汽型和起泡型)咔哇潮飲24項檢測項目均合格,達到2017年食品安全標準;同時,公司委托專業機構瑞士SGS的藥檢報告結果顯示,11個項目全部呈陰性,不含任何國家違禁物成分。
拾藏實業有限公司商標注冊信息顯示有三種,分別為“咔哇開心潮飲”、“咔哇開心水”和“咔哇潮飲”。
昨天,北青報記者聯系該企業登記電話號碼,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此外,工商信息顯示,該企業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于今年9月6日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執法部門:
禁止生產、販賣此類飲品
9月5日,北青報記者電話詢問廣東省佛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于有聲明稱“咔哇潮飲”沒有檢測出違禁藥品,工作人員介紹,由于之前該飲品上報檢測的項目中并未含有“γ-羥基丁酸”項目的檢測,因此沒有檢測出問題。
該工作人員介紹,在余姚等地公安發現飲品有問題后,佛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南海區維爾樂飲品生產廠家做了相關檢測,檢測出咔哇潮飲中的確含有管制類精神藥品——“γ-羥基丁酸”。但佛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如此,但由于咔哇潮飲中“γ-羥基丁酸”的含量較小,只要不食用過量,不會產生巨大毒性,可被人體代謝。
北青報記者從佛山市食藥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公安分局已經禁止此類飲品的生產和販售。同時,工作人員提醒稱,一旦發現咔哇潮飲的販賣,可向當地公安或工商管理部門舉報。
昨天,廣東省公安廳涉毒專線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省公安廳已經接到廣東各地群眾的多次舉報,對此事非常重視。“據我們目前所知,該產品在全國20多個省市地區都有銷售,在我們接到群眾舉報后繳獲的咔哇飲品中,大部分都的確含有違禁藥品。除了‘咔哇潮飲’之外,‘啪啪潮飲’和‘咔哇氿’等名稱的飲品也都屬于同類違禁物品。”
實體店紛紛將其下架
網上仍有人出售
北青報記者在網上看到,仍有代理商宣稱可以銷售“咔哇潮飲”,在一個“生意交流群”中,有代理商稱現有該款飲品2500件,每箱340元。另有代理商稱可以以每箱318元價格出售,但都宣稱要當面交易。
昨天,北青報記者發現在淘寶上已經搜索不到“咔哇潮飲”。此外,百度貼吧“咔哇潮飲吧”也于近日被封。但據北青報記者調查,咔哇潮飲并未因此退出市場。多名代理商表示,名為“咔哇氿”、“啪啪潮飲”等飲品都是咔哇潮飲的“繼任者”,換了一個包裝繼續在網上售賣。
在吉林開了多年KTV的張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以前店里售賣過這種飲品,在幾天前接到轄區派出所的通知,說這款飲品不讓售賣了,現在產品已經下架。“他們說咔哇潮飲里面有一類毒品成分,喝完后人會發飄,以前也喝過,可能是小口喝的,時間比較慢,沒感覺到有什么異樣。”
據張先生介紹,咔哇潮飲一箱是24瓶,有紅、黃兩個顏色的包裝,紅色包裝的帶氣泡,黃色包裝則不帶氣泡,一箱的進價為380元,成本15.8元一瓶,KTV售價38元一瓶。
昨天,北青報記者走訪北京市的五家KTV,在酒水超市區域均未看到“咔哇潮飲”。在三里屯附近的一家KTV內,服務生稱以前有賣過類似咔哇潮飲包裝的飲品,但已經停售很長時間。
專家:
γ-羥基丁酸不能作食品添加劑
對于該飲品中所含的γ-羥基丁酸這一物質,昨天北青報記者電話聯系到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陳芳教授,陳芳稱此前并沒有了解過“咔哇”這種飲料,但是γ-羥基丁酸屬于一種神經遞質,即使有毒,因為是小分子酸,所以毒素應該不是特別大。
陳芳介紹,在食品使用方面,如果要在食品中添加任何物質,都必須符合標準。“由于γ-羥基丁酸不是允許使用的添加劑,所以不允許在食品中添加使用,因而如果在產品的配方表中看到這種物質,則涉及到違規。”
此外,北青報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看到,根據2013年公布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的通知,γ-羥基丁酸已被列入精神藥品品種。
文/本報記者 郭琳琳 實習記者 胡楊 劉思佳 張曜麟 楊利園線索提供/朱女士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