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28日電 近日,交通部、中宣部等10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推進租賃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和建設,同時引導有序投放車輛。各省市也因地制宜陸續出臺有關共享單車管理的實施細則。例如,繼上海之后深圳也暫停新增投放共享單車;鄭州交警建共享單車“黑名單”違法者將被禁騎;天津要求每1萬輛共享單車配備不低于50名服務人員等。
投放需有序 適應區域承載能力
上海市普陀區真如鎮街道在近日發布的《真如鎮街道共享單車行業自律管理細則(試行)》規定,共享單車運營單位應定期上報提供真如轄區內單車投放運營數量、車輛使用情況運營調度情況、運維人員安排情況等信息。共享單車新增投放前,須提前向街道報備。
廣州市日前成立了“共享單車專委會”,對如何更好地發揮專委會的作用提出要求,包括要建立行業規則,避免無序競爭,近期要暫停新車投放。
深圳在其4月份發布的《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要求共享單車投放規模要與全市或者區域設施承載能力、市民出行需求以及企業線上線下管理水平相適應。日前,深圳市交委通報深圳共享單車規范管理整治行動工作安排,宣布暫停在深圳城市公共空間新增投放共享單車,8月30日前各企業統一配備衛星定位智能鎖,8月30日前向社會公開資金監管情況,對于用戶違規停放的須于30分鐘內完成處置,否則收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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