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8月20日電(記者趙鴻宇、楊帆)20日20時,邯鄲公安局對之前“網民發帖稱醫院食堂價高難吃被拘留”事件進行回應,稱已撤銷對當事人張某某做出的處罰決定,對涉事派出所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辦案民警調離執法崗位,責令派出所向當事人賠禮道歉。
邯鄲市公安局稱,“網民發帖稱醫院食堂價高難吃被拘留”經媒體報道后,邯鄲市公安局聯合邯鄲市政府法制辦、律師顧問團和邯鄲市局法制支隊組成工作組,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進行全面復查。
經查,發帖人張某某曾參與經營縣醫院舊址食堂。新醫院搬遷后,因未中標新食堂經營權而心有不滿,遂于酒后通過網絡發布了與實際情況存在偏差的信息,其聲稱“新醫院飯菜質量差、價格虛高”等內容被大量閱讀轉載,造成了一定社會負面影響。涉縣公安局在辦案過程中,未充分考慮張某某反映的就餐問題是發生在其本人兩次住院期間的事情,其后果尚未達到給予行政處罰的程度。
據此,市公安局認為原處罰決定“適用法律不當”,責成涉縣公安局依據《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第19條第1項,撤銷對當事人張某某做出的處罰決定,對派出所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辦案民警調離執法崗位,責令派出所向當事人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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