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防盜門內側加裝了一扇大鐵門,還加掛了兩把鎖,這樣奇特的房門出現在朝陽區金蟬北里的一戶房屋內。住在這戶房屋內的李先生一家的正常生活已經被“以房養老”理財項目攪亂。
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不僅能獲得高額的利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李先生的母親高大媽去年4月參加了這樣的“以房養老”理財項目,然而房子又被低價賣出并過戶給他人,高大媽為此向朝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昨天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以房養老”房產被抵押
事情始于去年4月,高大媽經朋友董女士介紹,得知了一個名為“以房養老”的理財項目。只要高大媽將自己房產的房產證抵押,便可以拿到一大筆借款,這筆錢可以放在他人手里做理財,理財期限為12個月,每個月返給高大媽房屋價值的百分之三。
“母親身邊一直有這樣一個熱衷做理財的朋友圈。”高大媽的兒子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此前母親經常參加一些小規模理財的項目,這些項目往往以帶老人一日游的形式展開,老人被帶往景區游玩、聽講座,有時還會領回來一袋面粉,甚至保健品。母親因此結識了一大批癡迷此類活動的老人,一旦有人知曉一些理財項目,便會在圈子內互通有無。
“無風險,高收益。”在朋友圈里人的鼓動下,高大媽動了心。高大媽回憶,她決定參加這個以房養老的理財項目后,經董大媽介紹,認識了兩個人,一個叫廣艷彬,一個叫龍學武。
去年4月15日,高大媽被他們帶到了公證處,在公證處簽訂了《借款合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券文書公證書》《委托書》及《公證書》等大量文件,同時幾人還勸高大媽將房產證和身份證交到龍學武手中。3天后,高大媽又在幾人帶領下,辦理了房產抵押手續。一切辦妥后,龍學武介紹王躍將200余萬元打給了高大媽。
“陷阱就在此時布下了。”李先生稱,母親隨后將200余萬打給了董女士,董女士再將錢轉給了廣艷彬。在整個鏈條中,王躍屬于出借人,母親屬于借款人,母親拿到錢后委托廣艷彬去做理財。廣艷彬每個月要返兩筆錢,一筆是給王躍的利息錢,一筆是給母親的理財收益。王躍一旦收不到錢,就會找母親“算賬”,而不會有廣艷彬的責任。
李先生表示,公證處公證和辦理房產抵押手續這兩項流程全都布下了“埋伏”,在公證流程中,母親根本不知道自己簽署的是全權委托書,這種委托可以授權龍學武用各種形式處理房產,包括母親無法償還債務后,龍學武代替母親出售房屋。當時龍學武告訴母親,這些文件都是簡單的流程,母親沒有細看便一一簽署。
李先生說,在房屋抵押合同中也有“大坑”,原本雙方談好理財期限為一年,借款也應為一年,但在合同中,債務履行期限為一個月。母親簽署合同時,忽略了這一點。這就意味著,只要在一個月內沒有歸還王躍200余萬元,母親的房屋就可以被龍學武任意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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