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孩子離開學校回到家,主要由家庭承擔監護責任。然而,目前對家長的監護責任一直重視不夠。從法律層面上,要推進家庭教育法的制定,明確家長的監護責任和教育責任以及相應的強制性和懲戒性措施。
針對父母確實忙于工作且沒有親友幫助看護這一現實難題,需要政府部門、家庭、社會、企業多元化解決。政府部門可出臺強制性的法律法規,明確各方對中小學生在寒暑假期間的監護責任,同時制定鼓勵慈善組織或企業提供看護服務的公共政策。比如,鼓勵社區成立公益性組織,在寒暑假期間為社區中小學生提供看護服務
今年暑假以來,一些地方發生多起中小學校學生溺亡、墜亡事故。
7月2日,江蘇省連云港市發生一起墜亡事故,一名9歲男孩不慎從高樓墜落,經醫生搶救無效死亡。幾天前,小男孩剛放暑假。
7月4日,貴州省普安縣發生一起溺水事故,共4名小學生溺亡。
7月5日,山東省濰坊市兩名12歲男孩溺水身亡……
暑期剛開始,各地就接連發生中小學生死亡事故,再次給暑期安全敲響了警鐘。從已發生的悲劇來看,中小學生放假后部分家庭看護缺失,是悲劇發生的原因之一。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