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石家莊之后,河北保定、邯鄲兩市教育部門也公布了“嚴格規范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的相關公告。
保定市教育局6月26日發布了《關于2017年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到我市招生有關工作的公告》。同一天,邯鄲市教育局也于其官網發布了《市教育局關于規范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告》。
其中,保定市教育局相關公告提到:“2017年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到我市招生,須由其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匯總招生計劃后,于7月5日前向保定市教育局備案。未備案的外地學校一律不得在我市進行招生。違規招生的,不予辦理初中學籍檔案轉移手續。”
此外,上述公告還強調,“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以虛假宣傳、減免學費、錢物獎勵等方式惡意競爭,搶奪生源,對于嚴重違規招生、擾亂招生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保定市教育局將按照河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取消其在我市的招生資格。”
類似地,邯鄲市教育局的公告也在“嚴格規范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及“大力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兩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邯鄲市教育局公告稱,“2017年外地民辦普通高中到我市招生,須由學校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事先向我市教育局提出招生申請,經我市教育局研究同意,方可進行招生。未經我市教育局批準的一律不準在我市招生,違規招收的學生我市將不予認可,一律不予辦理初中學籍檔案轉移手續,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此外,邯鄲市教育局還提到,“嚴禁民辦中小學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招生。不得以虛假宣傳、減免學費、錢物獎勵、私設考點等方式惡意競爭,不得搶注學籍,空掛學籍。對違反規定、擾亂招生秩序的學校,我市教育局將按照河北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取消其招生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保定、邯鄲兩市教育局均在公告中提到了此次公告是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要求。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