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經假”,不是個新鮮概念,也不是第一次引發關注了。對浙江的女性職工們而言,“痛經假”真的來了。
昨天,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對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除了備受關注的痛經假,女職工還有許多相當實用的權利。
據了解,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經醫療機構證明患有“重度痛經或經量過多”的,企業應給予女職工1至2天的帶薪休息;此外,用人單位不得安排經期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20天過去了,情況如何?有人請嗎?記者走訪杭州的醫院,一圈下來,幾家大醫院都表示,目前沒有開出過“痛經假”的病假單。
浙江痛經假本月實施
經醫院證明可休1到2天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已有10余個省份明確了女性勞動者帶薪休“痛經假”這一權益。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