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長期工作、生活在柳州的玉林市退休人員楊先生來到今報反映,他在柳州市某醫保定點藥店可以刷社保卡購買香菇。在老百姓的認知當中,“香菇”是食品,什么時候成了藥品,還可以堂而皇之地刷醫保購買?
藥店確實在賣香菇
據楊先生介紹,他于5月5日來到這家藥店,原本想買藥,但經店員推薦買了一包香菇,而且是直接刷他的玉林社保卡付賬,單據顯示從個人賬戶扣款68元。他坦言,自己之前也曾在其他醫保定點藥店刷卡買過非藥品類商品。不過,他認為藥店這種行為是在違規套取國家醫保基金,而且醫保藥店擺賣食品也不應該。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這家藥店,看到店里擺放有袋裝紅棗,促銷海報上有紅棗、香菇和多類中藥。在市中心另外幾家藥店,記者也看到了紅棗等商品,其中一家還有木耳、葡萄干、銀耳等。而在記者詢問時,營業員或明示或暗示,可以刷醫保卡或社保卡購買這些商品和多類保健品。
記者將這一情況向柳州市社保局反映。社保局馬上派出工作人員專門走訪了幾家醫保定點藥店,發現確實存在個別醫保藥店售賣香菇的情況。
社保局確認未違規
經社保局工作人員核實,藥店賣的香菇以及紅棗、木耳、銀耳、葡萄干等均為中藥公司生產,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號,并沒有違反《柳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柳人社發〔2014〕109號)和協議管理中不得“擺放或兼營未取得非藥準字、非食藥監械字、非食健字、非衛消字、日用品、食品、化妝品等商品”的規定。
由于大多數人對食品、保健品及藥品的辨識能力非常有限,像香菇這樣容易混淆的藥品就更加“傻傻分不清楚”了。而且,這類藥品都在廣西醫保藥品目錄范圍之外,是自費藥品,購買時醫保卡個人賬戶不能支付,需要個人現金支付。對此,社保局工作人員要求藥店必須將這些藥品與醫保藥品分開陳列、標簽標明“自費”,以便參保人員購藥時能夠準確辨識。
“救命錢”千萬別亂用
社保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參保人,醫保卡的個人賬戶是跟隨終身、可繼承的,從長遠考慮,醫保卡里的個人賬戶其實就是每個人的“救命錢”,如果不好好管理,隨意消費甚至套現,一旦身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時,就可能導致醫保資金短缺。大家要對醫保政策有所了解,正確使用醫保資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圖眼前一時利益違反了規定、甚至觸犯了法律。
如果醫保藥店存在將非醫保范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及材料、日用品、副食品、化妝品等套換成醫保范圍內費用,社保局在對藥店進行結算時將拒付所涉及費用,并視情節輕重予以中止定點協議、解除定點協議、取消定點資格,如屬違法則上報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原標題:老人逛藥店刷卡買了包香菇 社保局:不能太"任性")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