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公司的人力資源師,誠邀您參加本公司的面試……”這樣的來電,很可能是求職者事業成功的起步,但也可能是詐騙者處心積慮布置的“套路”開端。
今年“五一”勞動節前,《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經濟大省廣東采訪發現,與就業相關的詐騙問題正逐漸凸顯,多個詐騙團伙環環相扣設局、巧立名目斂財,一些設局者甚至披上合法外衣、打造專業“話本”來忽悠求職者。
冒牌名企招聘 一周騙近百人
今年2月,廣州居民王先生通過查閱網上招聘信息,來到位于廣州市天河區的“廣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參加面試。該“公司”表示能提供某知名企業的高薪崗位,但要繳納298元的“就業登記卡”費用才能安排上班。王先生立馬交了這筆費用,不料等了幾天也沒收到工作安排,打電話詢問還反遭該“公司”工作人員言語辱罵。
王先生向警方報案后,天河南派出所民警循線摸排,掌握了該團伙以“招工”為由實施詐騙的作案事實,并抓獲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手機4部、相關收據和勞動服務合同一疊。經警方調查,短短一個星期內,該團伙在網上冒用知名企業名義發布虛假招聘信息,以辦理“就業登記卡”的形式詐騙求職者近百人。
這一案件僅僅是當前不少地區就業騙局的“冰山一角”。記者從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獲悉,2016年以來,該院辦理人才中介公司詐騙案4件、涉案38人,受害人數近千人。而同處珠三角的中山市,2013年以來檢察機關辦理就業創業領域犯罪案件25件,其中詐騙犯罪為18件,占總案件數的72%。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中山地理位置靠近香港和澳門,不少犯罪分子以代辦香港勞工證、澳門勞工證等方式詐騙求職者錢財,這些案件中涉及代辦港澳勞工證的就有7件,共騙取63名被害人代辦費用78萬余元。
記者從廣州、中山、茂名等地檢察機關了解到,當前就業詐騙犯罪幾乎遍布求職所有環節,從利用街邊發布虛假招聘廣告到網絡微信發布虛假招聘信息,作案手段五花八門,最為常見的是以介紹工作為幌子騙取求職者押金、介紹費、體檢費等各類費用。
2013年6月至7月,林某堅、盛某生等人以位于中山市寶來企業管理信息咨詢中心為窩點,打著招工旗號先以體檢、充飯卡等為由向求職者索取錢財,隨后以求職者考試不合格為由拒不退還求職者錢財,共騙得華某麗等40名被害人13550元。
戴某明、關某、梁某愛等人則利用茂名市電白區領航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在粵西、廣西、貴州等地發布招聘信息公告,招募赴澳門做建筑工人,稱工資為每天620澳門元,補貼為每天50澳門元,每月保底可以工作26天,但前提條件是“要交15000元費用”。
在高額工資誘惑下,共有367人應聘,并被收取了141.2萬元“信息中介費”,但戴某明等人一直沒有幫助367名受聘勞務者落實工作。在受聘者的抗議和追討下,戴某明等人退還了部分介紹費,但大部分已被他們用完了。
披合法外衣 專業化行騙
如今,隨著找工作的途徑越來越多,求職者有了更多新選擇和新便利,卻也招致了更多的掉“坑”風險。記者近期調研發現,除了曾被曝光的“中介坑”、“實習坑”、“傳銷坑”等,就業騙局也呈現出新特點和更大的危害性。
一是“表面合法、信息虛假”,一些詐騙團隊注重展示合法的營業執照、培訓資質等證書增加“可信度”,而且組織嚴密、訓練有素。天河區人民檢察院近期辦理的雄霸公司特大詐騙專案中,詐騙“主角”擁有CEAC國家信息化計算機教育認證中心授予的“華南地區培訓考試認證中心”“中山大學網絡營銷招生教學實戰基地”等多種合法的資質認證。公司內部層級分明、分工細致,不僅分為客服部、電商學院、法務部及網絡部等14個職能部門,而且每日召開早會要求員工背誦“話術本”,并當眾發放獎金及進行個人檢討等獎懲機制。
為擴大宣傳范圍、最大程度忽悠求職者,雄霸公司每天安排數十名業務員到廣州市各區貨運場、城鄉接合部等外來人口密集地區進行“地毯式”派發宣傳單,又以發展戰略合作伙伴、邀請加盟商等名義拉攏房產中介、家政服務公司、棋牌室等機構的工作人員加入宣傳陣營,利用老鄉介紹、熟人推薦等關系不斷擴大其宣傳覆蓋范圍,甚至通過百度搜索排行榜競價的方式高價換取互聯網搜索點擊率。
二是“專業分工,多環騙錢”,用所謂服裝費、買煙費、工牌費、住宿費等各種理由騙取求職者錢財,整個詐騙過程如連環套環環相扣,每一步都要“雁過拔毛”。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深圳龍華警方今年年初打掉一特大詐騙團伙,依法刑拘17人。該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陳某峰為團伙首腦,其下有王某、姜某濤兩大業務員,王某、姜某濤各自下面又有業務員若干人,形成了一個金字塔式的組織。
2016年4月開始,該詐騙團伙在58同城、趕集網等網絡平臺發布招聘大浪某酒吧服務員職位,月工資5000至8000元不等,并附上電話號碼、微信號。當求職者聯系見面后,“業務員”通常會以求職者穿著不符合酒吧工作要求為由,帶求職者到特定服裝店買衣服,一件正常售價350元的衣服賣出1000元,其多余利潤由“業務員”所得。買完服裝后,“業務員”又讓求職者高價買名牌香煙送給公司經理,實則將香煙退回煙店,煙店收取幾十元差價后剩下的錢又落入“業務員”口袋;最后該團伙還以給新員工培訓為由收取求職者200元工牌費和300元住宿費。整體算下來,一個求職者一般都會被騙取2000多元。
三是“連蒙帶騙,衍生犯罪”,以介紹工作為名引誘求職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電信詐騙、涉銀行卡等類型犯罪。茂名市電白區是我國電信詐騙的“重災區”。該區人民檢察院提供資料顯示,在該院辦理的電信詐騙、銀行卡犯罪類案件中,有不少農村無業青年在高薪工作的誘惑下,從事撥打詐騙電話、幫助提取銀行卡內資金、“側錄”他人銀行卡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如謝某才等人就以介紹高薪工作為誘餌,專門物色18歲左右的年輕女孩到北京的酒店、餐館應聘“服務員”,幫其“側錄”他人銀行卡以克隆“偽卡”盜刷他人卡內資金。
信息不對稱 求職須謹慎
據人社、檢察、公安等部門相關人士分析,勞動者一方與中介機構、用人單位一方地位、信息不對稱是就業新騙局暴露出來的主要問題,特別是一些來自偏遠、貧困農村地區的勞動者,因對一些中介信息和用人單位不了解、對詐騙伎倆不能識破,在高額報酬的誘惑下往往容易上當受騙。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設局者往往利用“求職若渴”的心理,抓住部分求職者警惕性不高的軟肋,對自己的詐騙行為進行包裝,讓求職者心甘情愿掏錢。如一宗涉嫌詐騙罪的案件中,王某在微信群發一些高薪聘請女子去澳門做模特的廣告,以幫助應聘女子包裝個人形象為由索要拍照費用、酒店住宿費用等,共騙取3名被害人3萬余元。
從近期相關部門破獲的求職詐騙案件看,當求職者動了“找關系”“走后門”心思、希望通過權錢交易獲取就業機會時,不法分子更有可乘之機。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近期辦理了一宗特殊的受賄案,行賄人陳某榮原是一名聘用制治安員,他在認識同是轉業軍人且是公務員的葉某后,希望葉某通過其負責萬頃沙鎮鎮委人事工作的便利為他謀取一個“事業編”,結果被葉某騙了23萬元。
有的詐騙者更用同學、朋友等作為誘餌,以同學介紹同學、朋友介紹朋友等方式,誘騙他人加入涉嫌傳銷的團伙組織。中山檢察機關近期查辦的周小英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被害人田某就是通過大學同學朱某介紹被誘騙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通訊自由甚至被毆打,田某不僅被逼繳納“加盟費”,而且還被教唆要誘騙朋友同學等繼續加入該組織。
辦案人員分析,當前農村無業青年群體年齡通常在16歲至25歲之間,多為初中、高中畢業或輟學進入社會,有一定文化基礎,但缺乏專業勞動技能,外出務工往往收入較低、與期待值相差較遠,容易被犯罪分子高薪誘惑而誤入歧途。
業內人士建議,就業新騙局存在較大危害,相關職能部門應同心協力加大打擊力度、創新監管方式、擴大宣傳范圍,合力構筑“防騙墻”。(記者 詹奕嘉 廣州報道)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