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洛陽4月14日電(記者 李貴剛)14日,備受輿論關注的河南“情夫虐童案”有了最新進展,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受害女童的生母及施暴者分別判處10年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
2015年9月,河南洛陽一名不足2歲的女童被生母的情夫虐待、毆打致使昏迷。此事經媒體曝光后,一時輿論嘩然。在各方愛心人士接力救助下,受害女童劉某某得到妥善救治,就連香港藝人溫兆倫也曾多次前往探望。
記者獲悉,被告人趙躍飛、劉姣利故意傷害一案原本由河南省嵩縣人民法院審理,鑒于案情重大、關注度高,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16日提級審理此案。這起“情夫虐童案”中,被告人劉姣利系受害女童生母。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姣利和被告人趙躍飛存在不正當兩性關系。2015年9月份二人同居期間,由于嫌劉某某哭鬧,趙躍飛采用透明膠帶捆綁、扇耳光、煙頭燙等方式對劉某某進行傷害,劉姣利均未制止。其中,9月18日晚,趙躍飛用浴巾將劉某某捆作一團,提住腰部頭朝下倒立在床邊半個小時左右。9月19日,劉姣利發現劉某某情況異常后,與趙躍飛一同將其送往醫院治療。
另查明,目前劉某某呈植物生存狀態,仍在治療中。經鑒定:劉某某所受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構成一級傷殘。劉某某先后在洛陽、上海、北京等地醫院治療,花費醫療費共計逾67余萬元。經鑒定,劉某某終身完全護理依賴。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趙躍飛用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幼兒身體,致其重傷并造成嚴重殘疾,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劉姣利作為幼兒的法定監護人有義務保護其幼兒免遭傷害,在趙躍飛故意傷害其幼兒時,有能力采取保護措施而未予保護,多次放任傷害行為發生并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亦構成故意傷害罪,且與趙躍飛構成共同犯罪。趙躍飛是主犯,劉姣利是從犯。趙躍飛搶救被害人、自動投案,對其作出刑罰時可酌情考慮。劉姣利系從犯,搶救被害人,坦白,認罪態度較好,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劉姣利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某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85余萬元。趙躍飛應承擔80%的民事賠償責任,即賠償148余萬元;劉姣利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某的監護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院根據該案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趙躍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姣利有期徒刑10年;并判決被告人趙躍飛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某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48余萬元。
另外,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受理該案后,即告知被害人劉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可申請刑事被害人救助。在被害人劉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請后,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隨即受理,并逐級上報。目前救助工作正在辦理中。(完)
原標題:河南“情夫虐童案”:生母獲刑10年 施暴者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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