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初中校友聚會,送對方回家時產生爭執,遂要求發生性關系才能放對方回家,遭拒后持刀威脅并實施強奸。近日,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檢察院對該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
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與被害人劉某某系初中校友關系,二人在一次同學聚會上認識,后一直通過微信保持聯系。2017年1月30日晚上7時許,王某約劉某某出來唱歌跳舞,凌晨四點左右劉某某提出回家,王某便駕駛其小車送劉某某回家。在途中,因劉某某在酒吧舞池內與他人跳舞一事二人發生爭執,王某便不讓劉某某回家,并駕駛其小車來到該縣城郊環城路某鋼鐵廠路段,鎖上車門要求劉某某與其發生性關系才讓劉某某回家,但遭到劉某某的強烈反抗,王某隨即從車內拿出一把長約50厘米的尖刀威脅劉某某脫下褲子,強行與劉某某發生了性關系。
案發后,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自己有點喜歡劉某某,當晚因喝多了酒才產生與劉某某發生性關系的想法,并強奸了劉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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