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鋸斷共享單車車鎖將其據為己有 男子被判處罰金兩千元
新華社上海3月28日新媒體專電(記者黃安琪)將共享單車裝上三輪車,并用電鋸鋸斷車鎖,陶某盜竊共享單車一案日前在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宣判。
據悉,陶某在日常上下班過程中發現一輛共享單車長時間停放于路邊無人騎走,遂意圖將該單車占為己有。2016年12月25日12時30分許,陶某騎三輪車至停車地點,將該共享單車裝車后運其暫住地,并使用電鋸鋸斷車鎖,以方便自己使用。后經鑒定,該單車價值2265元。
2016年12月28日,陶某由公安機關在其暫住地傳喚到案。到案后,陶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都是因為我一時貪心,看到這輛單車在路上放了半個多月,就想偷回家自己用。”陶某表示,“當時存在僥幸心理,現在才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陶某提起公訴,法院判處陶某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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